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強化服務提速增效,南安生態環境局緊扣“審批制度改革”主題,積極落實上級有關簡政放權精神,主動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切實提高項目申報效率。
近日,南安生態環境局審批服務窗口接到南安經濟開發區投資有限公司提交的“茂慶路(三期)市政道路”和“茂華西路三期工程”兩個項目環評報告。經審批人員討論研究后判定,兩個項目均為南安市經濟開區扶茂嶺工業園基礎設施工程,符合環評告知承諾制的條件,決定給予啟動相關審批程序,并在收件受理后立即作出審批決定。
按照南安生態環境局環評辦理要求,一般項目環評審批流程包括了受理、審查、決定、辦結四個環節,承諾時限為5個工作日(不含受理公示10個工作日、擬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以及項目整改等時限)。
兩個項目成為我市首個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項目,從受理到取得環評批復,全程僅用時約1個小時。相對一般項目環評審批程序,極大的縮短了審批時限和流程,節約項目前期審批手續辦理時間。(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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