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絲商報訊(記者莊樹鴻通訊員呂燁傅雅瑜)自3月1日起,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將不再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原件存檔,原件核驗后將退回產權人。這是記者昨日從南安市不動產權登記中心獲悉的。
“以前辦理抵押登記后,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原件會被存入抵押檔案中,在抵押權注銷后方可領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南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此期間,群眾因辦理子女入學、房屋租賃、戶口遷移、水電過戶等事情如需用到產權證,得前往登記部門的檔案室申請復印。
隨著群眾使用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需求不斷增大,如果繼續采用在抵押后扣押證的做法,將不利于群眾從事相關社會活動,也很難落實高效便民的服務理念。該負責人表示,“‘抵押不押證’這一簡政便民的措施推行后,可避免群眾因復印產權證來回奔波,將大大方便了群眾生活,滿足群眾日常的用證需求,同時優化業務流程,減少工作環節,有效提升服務質量,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提速增效,不斷增強群眾和企業獲得感。”
那么,不動產抵押登記信息如何查驗?該負責人介紹,如需查詢不動產抵押登記信息或打印紙質查詢證明的,可前往南安市政務服務中心的24h自助服務區設置“查詢自助服務機”或行政服務中心二樓B6區不動產登記的窗口,進行查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