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區一店主將垃圾扔進路邊樹池,被罰款100元。這是南安市首個因為亂扔生活垃圾而被處罰的案例。
3月9日8時52分,南安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在開展視頻監控案件采集時發現,南安市區河濱路一女子將店內垃圾直接扔在店面口的樹池里。監控顯示,該女子從店里走出,一手提著一袋垃圾,一手拿著畚斗。她順手將垃圾袋扔進樹池,接著將畚斗里的垃圾也倒入樹池內。當時,樹池已有幾小袋垃圾。
工作人員立即將該案件移交給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中隊。執法人員隨即趕往現場。
店主黃先生對執法人員說,視頻中扔垃圾的是他的妻子,當時他們剛打開店門,聞到店內有腐臭氣味,幾經尋找后,在店內找到了一只死老鼠。為了及時消除臭味,他才將死老鼠和垃圾快速清出店面,打包扔在路邊樹池。
黃先生稱,這個樹池在斑馬線旁邊,附近的部分住戶早晚出門時經常會將垃圾帶出隨手扔進這個樹池里,“我們也是跟風,下次不會了”。
執法人員表示,該女子的行為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和《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一)項,“公民應當愛護公共衛生環境,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規定。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清理,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當天,根據現場情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罰款。店主認錯挨罰,清理了垃圾。(記者黃耿煌 陳靈 通訊員李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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