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5日訊(閩南網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潘麗清)為便民利民,泉州市南安公安局在全市選定南安美林加駿停車場、石井宏昌停車場、水頭昌發停車場、霞美群發停車場、金淘晉昌停車場、梅山全順停車場、侖蒼停車場7個停車場作為涉案車輛標準化停車場。2022年1月正式啟用以來,南安市公安局持續強化日常監督管理。
督察人員正在車場檢查登記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聯合對全市7個涉案車輛標準化停車場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督察。
通過現場督察、查閱臺賬、走訪群眾等方式,督察組人員針對涉案車輛的移交、登記、保管、處置等環節,重點檢查車輛來源去向、日常保管、費用收繳等方面工作。及時發現、糾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漏洞,積極探索建立“以督明責、以督促改、以督增效”涉案車輛監督管理機制,達到涉案車輛來源去向明晰、日常保管妥善,確保涉案車輛的處理依法依規、案結物清,推進涉案車輛停車場管理水平不斷提質升級。
督察人員走訪停車場查閱臺賬
據了解,南安市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車輛標準化停車場由南安市委、市政府劃撥專項資金,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招標。2021年12月6日,福建武榮保安有限公司中標,成為南安市公安局涉案車輛停放管理服務供應商。
2022年1月5日起提供停放管服務,涉案車輛停車場只停放違法、涉案車輛,在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門處理完畢開具 “放行條”后,涉案車輛兩日內免費停放,當事人超過兩日未取車的,自第三日起按標準收取停放管理費。
同時,南安公安向社會公布24小時投訴電話:13960422411、舉報電話:110,如發現工作人員第一次私自收取額外費用的,將對工作人員及停車場予以重罰;如發現工作人員再次收取額外費用,造成影響,構成敲詐勒索或是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