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市石材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方案》針對六個主要目標提出了5個保障性措施,旨在推動創新發展、優化產業集群、推動石材標準產業園建設、推動校企產學研合作、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鼓勵發展石材文創文化。
《方案》提出,引導企業技改提升和智能化升級。石材加工企業購買(含融資租賃方式)生產性設備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項目經工信部門備案后,實際購置款(不含增值稅)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按當年度實際購置款(不含增值稅)10%比例一次性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該項年度補助不超100萬元,并可疊加享受省級或泉州市級技改補助。
此外,推動石材企業基礎設施、平臺系統和業務應用上云,對年度云服務費超過5萬元的企業,按照服務費30%給予上云企業補助,單家使用企業單項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省外招投標補助方面,石材企業參與省外招標項目中標,對單個中標合同金額500萬元(含)以上且至少已完成一批中標貨物驗收及實際履行合同收付款已達到合同總金額60%以上的,且當年度稅收實際入庫50萬元(含)以上的,按合同金額2%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單項年度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
《方案》還鼓勵石材循環經濟企業加大投入。鼓勵石粉綜合利用企業加大石粉利用,支持對以石粉為主要原料的企業單位年利用石粉量分四個階梯進行補助;第一階梯為利用石粉量達5萬-10萬噸(含10萬噸)的,按1.2元/噸補助;第二階梯為利用石粉量為10萬-30萬噸(含30萬噸)的,按1.4元/噸補助;第三階梯為利用石粉量為30萬-50萬噸(含50萬噸)的,按1.5元/噸補助;第四階梯為利用石粉量為50萬噸以上的,按1.6元/噸補助,單家企業單項年度補助上限120萬元(如特殊情況,上報由石材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鼓勵石粉清運公司擴大石粉收集量和處置量,對年收集量和處置量為30萬噸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對以碎石為主要原料的企業(非簡單破碎、分選)單位年利用碎石量為20萬-40萬噸(含20萬噸)、40萬-60萬噸(含40萬噸)、60萬噸及以上的,按檔次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高效利用土地空間方面,《方案》指出,在符合產業政策、規劃要求且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經市政府批準同意,鼓勵企業轉型升級,可以利用現有用地實施改擴建,建議多層標準廠房,對新增容積率,不再增收本級應繳的相關費用。
《方案》自印發之日起組織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方案》的施行,將推進南安市石材行業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整改,不斷提升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進南安石材行業轉型升級,實現更高質量、更具效益、更可持續的發展。(記者 蔡靜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