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南安市社會保險中心將對全市參保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三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調整提高。
據悉,此次調整的對象涵蓋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人員,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
新標準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起。其中,每月的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一級傷殘增加345元、二級傷殘增加329元、三級傷殘增加323元、四級傷殘增加319元。根據以上定額調整后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傷殘津貼仍低于2994元/月的,按照2994元/月的標準予以發放。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20元。
生活護理費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按照工傷人員護理依賴程度,月調整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增加后仍低于3795元/月的,按照3795元/月的標準發放;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增加后仍低于3036元/月的,按照3036元/月的標準發放;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增加后仍低于2277元/月的,按照2277元/月的標準發放。
此外,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并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其傷殘津貼調整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用人單位參照本通知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實施,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根據核算,此次調整將提高傷殘津貼待遇40人,生活護理費待遇13人,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137人。目前業務系統已經完成了上述三項待遇的調整,對涉及此次待遇調整的傷殘職工及供養親屬人員2022年1月至12月的待遇差額,南安市社保中心已于2022年12月30日補發到位,合計補發50.16萬元。(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陳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