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3日訊 “見到漂亮女孩,我就想親一口。”一樁樁丑事敗露后,戴某立被押上了法庭,面對檢方指控,他這樣替自己辯解。近日,戴某立因犯猥褻婦女罪,被鯉城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戴某立是南安人,今年25歲。
此前,戴某立在泉州市區一家面包店打工,談了一個女朋友,感情也挺穩定的。可不知怎地,自去年3月起,戴某立——這個看起來還算斯文的男子,竟像變了一個人,成了街頭色魔。
審理查明,去年3月至9月間,戴某立為尋求刺激,先后13次,在鯉城區金龍街道店頭、后坑和古店等地,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強行對被害人阿華、阿蘭等9人進行接吻、撫摸胸部等猥褻行為。
阿華今年二十出頭,樣貌清麗,租住在金龍街道一民房內。而金龍街道,也正是戴某立下班的必經之地。經查,去年4月間,阿華下班回家時,兩次遭男子尾隨,被掐住脖子猥褻。作案的,都是戴某立。
隨后,阿華報警。接連報警的,還有阿蘭等共9名女子。據介紹,被害女子們都很清秀。那段時間,在鯉城金龍街道一帶,一提到這名陌生男子,不少居民都覺得恐慌。此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去年9月3日,在鯉城區池峰中路,警方將戴某立捉拿歸案。
警方發現,戴某立回答詢問時,意識清醒,并非精神異常。戴某立看上去儀表堂堂,為何頻頻做下這種丑事?“也不知怎地,見到漂亮女孩,我就想親一口”,戴某立說。
法院一審認為,戴某立采用暴力手段,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婦女罪。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良好的悔罪表現等情節,予以從輕處罰。(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韓影 通訊員 王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