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敲詐、開設(shè)賭場、尋釁滋事……南安法院206頁的一審判決書,揭露了以李某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累累罪行。“帶頭大哥”李某特近日被法院認定8宗罪,獲刑21年。今年才35歲的他,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每年斂財近千萬元。
聲名鵲起:
“新營胖哥”打死人逍遙法外
12年前,李某特在老家南安市水頭鎮(zhèn)新營村就開始胡作非為。2003年1月18日,他伙同李某橋、李某真等人在水頭鎮(zhèn)打死一外地人王某。2004年至2005年,警方在查處該案時,李某特等三人均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僥幸逃過法律制裁,只有另外一人被判刑。
一時間,“新營胖哥”李某特聲名鵲起,一些社會閑散人員紛紛投靠他“門下”。一個以李某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逐漸形成,李某橋和李某理等人是該犯罪組織的骨干成員。后來,當?shù)亓硪粋€有“江湖地位”的呂某新也加入該組織。此后,該犯罪組織號稱“什么事都能擺平”。
聲名狼藉:
幾十人包圍工廠敲詐40萬元
李先生在新營村任村干部20多年,在當?shù)赜休^高的威望。2007年,時任村支書的他在解決土地糾紛時遇到了李某特。李某特當眾將他毆打致輕傷。幾年來,當?shù)囟嗝麩o辜群眾被李某特打傷。
一有什么事情,李某特總是興師動眾,少則十幾人,多則近百人,聚眾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2010年,李某特組織十多人圍攻黃先生的別墅;2010年,李某特組織十多人到江蘇丹陽為一工地擺場造勢;2011年,李某特安排手下組織數(shù)十人包圍一陶瓷廠,敲詐該廠老板40萬元,李某特拿出17萬元供手下吃喝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