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堆成一座小山
閩南網1月24日訊 昨日上午10時許,南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在康美鎮康美村新橋橋頭,集中銷毀2200多箱(件)煙花爆竹,共計涉及案件11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刑拘2人,其余則為治安處罰。
被銷毀的煙花是南安治安大隊從去年10月至今查獲的。其中包括“雷王”、“五彩紙”等被明令禁止制作、銷售的違規產品和禮花彈等被限制燃放的物品。治安大隊二中隊長陳建軍說,根據相關規定,私人只允許燃放C級以下的煙花爆竹,但上述兩種的用藥嚴重超標,加上引線短、燃燒快和藥量集中且大,燃放時很容易發生事故。(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李秋云 吳佳弘 林繼學 史國亮 吳月芳 彭建文 沈雪燕 黃謹 通訊員 王榮燦 劉虹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