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進一步加大水稻生產補助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圍繞早稻政府兜底收購、提高良種覆蓋率、提高糧食烘干能力、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鼓勵種植旱稻、鼓勵規模種植等方面,對水稻生產提出扶持補助措施,著力穩定水稻播種面積,提升水稻單位產量,全面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根據《措施》規定,南安市將實行“愿訂盡訂、應收盡收”的早稻收購政策。凡是本市范圍內的種糧主體所生產的早秈稻,只要愿意賣給國有糧庫作為政府儲備糧的,均可與市糧食購銷公司簽訂早稻儲備訂單收購協議,做到愿訂盡訂、應收盡收。
在提高良種覆蓋率方面,對購買上一年度南安市農業農村局推介發布的主導品種目錄中的水稻種子且用于自己種植的農戶,將按購買種子款的20%進行補助,每千克種子補助總額不超過30元;同時,鼓勵建設集中育秧點,對在南安市從事水稻集中育秧,且育秧種子為上一年度南安市農業農村局推介發布的主導品種目錄中的水稻種子的,并面向南安市農業經營主體(種植戶)提供秧苗服務的,將按可供大田種植面積補助20元/畝。
為了提高糧食烘干能力,在享受各級補貼的基礎上,南安市將對布局建設的標準化糧食烘干中心(點)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根據批處理能力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最高可達15萬元。
此外,《措施》還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對當年流轉30畝以上(含)規模經營種植水稻、旱稻的,且簽訂3年以上流轉合同的,流轉合同和政策有效期內,每年給予農業經營主體(種植戶)補助100元/畝。給予原土地承包戶一次性補助100元/畝;由村集體組織流轉的,給予村集體一次性獎勵200元/畝,該獎勵金可作為村集體的經營性收入。種植其他作物的土地流轉財政獎補政策,按南政辦〔2011〕141號執行。合同期內相同地塊不重復補助。
種植旱稻和規模種植雙季稻的農戶也將獲得相應的補助。相對集中連片規模種植旱稻30畝以上(含)的,南安將給予補助300元/畝;而規模種植雙季稻的農戶,根據不同種植面積,補助金額從300元/畝至600元/畝不等。
據悉,這些補助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且可與各級有關水稻生產的優惠政策疊加享受。(記者 莊樹鴻 通訊員 林金典)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安溪鐵觀音春茶進入采制黃金期2025-04-29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