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由南安市總工會、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聯合開展的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基地培育)工作已啟動申報。2024年度計劃扶助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和基地培育項目共10個,每個項目可獲得補助5萬元。各鄉鎮(街道)可擇優推薦1家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或1家農民工創業基地培育項目向南安市總工會申報。
據悉,南安市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項目的申報主體為有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意愿、有一定創業技術和能力、已創業或已有相關成熟創業計劃,但存在創業資金困難的南安籍農民工。申報的項目要有較長遠的資金投入計劃,并有一定規模的前期資金投入(注冊資金或年度投資規模原則上不高于300萬元),有一定規模的固定創業場所和基礎設施(創業陣地),有較為明確的發展規劃。南安市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項目將重點支持服務鄉村振興,因地制宜圍繞休閑農業、林下經濟、鄉村旅游、農村服務業以及綠色農產品等特色產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開展農業創業的項目;能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作用,幫助周邊農村勞動力實現更好就業(5人及以上),扶持幫助當地脫貧對象實現就業、拓寬增收渠道的創業項目。
南安市農民工創業基地培育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南安市戶籍的農民工,同時,項目要有相關成熟的創業計劃、有較長遠的資金投入計劃,并有一定規模的前期資金投入,注冊資金500萬元(含)以上,有一定規模的固定創業場所和基礎設施且上一年度用于項目建設資金不少于30萬元。申報項目應帶動就業成效明顯,提供穩定就業崗位10個(含)以上,能夠通過提供技術、資金、渠道幫扶等方式幫助同行、周邊村民或者困難戶共同發展,發揮帶動示范作用;申報項目須具有一定發展規模,有固定經營(辦公)場所,年度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以對公賬戶銀行流水數據為準);項目須無明顯負債,近2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欠薪情況發生;項目須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產銷情況良好,近2年無質量安全事件。同時,項目要求已組建工會組織,工會規章制度健全(工會組建時間截至申報時),有工會、職工活動場所,并依托工會平臺開展工會活動。
各鄉鎮(街道)工會應于5月17日前,向南安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報送申報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歷年來已由泉州市、南安市兩級工會、財政扶助的項目和項目人不再給予資金扶持;已獲得泉州市農民工創業示范項目、聯盟項目、示范基地項目不再進行申報。
(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陳曉嵐 黃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