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作為閩南首邑、海絲源頭、成功故里,歷史悠久、底蘊深厚。近日,為扎實開展南安市文物藏品征集工作,南安印發《南安市文物征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自2024年4月起啟動。《方案》要求,圍繞博物館陳列布展體系工作需要,認真開展文物藏品征集工作,堅持質量第一、真品率百分之百的原則,高標準、高要求,促進全市文化發展和繁榮;通過博物館陣地更好地記錄、珍藏和宣傳南安歷史,讓更多的人了解南安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增強南安的知名度,提高南安城市和居民文化生活品位。
文物是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古代遺存。《方案》規定在文物征集過程中,具體到每一件東西,不一定同時具備以上三方面的價值,但至少具備其中之一。入藏文物應是反映歷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實物。在文物藏品征集過程中,要注意征集對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對于能填補館藏空白的,對其完整性可降低標準。
據悉,本次文物征集的范圍在區域上主要指南安有史以來發現具有較高歷史價值和文化藝術價值的各類文物;在時空上指遠古以來直至近現代能夠充分體現南安社會發展特征的歷史文物、民俗文物、名人文物、華僑文物和革命文物。在類別上包括石器、骨器、陶器、玉器、青銅器、木漆器、瓷器、石刻、書法繪畫、工藝美術、圖書資料、照片、生產工具、生活用具等。與南安有關的工業遺存、構件、機械、報紙雜志、圖書、文件、手稿、傳單、標語、證件、題字、信件、照片、契證、印章、銘牌、商標、票據、賬冊、石碑、拓片、徽章、地圖、舊建筑圖紙、檔案和有一定時代特征的生活用具、生產工具及有一定歷史意義的戲劇道具、演出海報、演出節目單等。
征集方式包括捐贈、購買、暫存、復制等形式。鼓勵社會各界采取自愿捐贈的方式,使散留在社會的文物得到充分利用。根據捐贈物品的價值和數量,給予頒發捐贈證書、永久免費參觀證件等表彰方式。對于重要文物和經濟價值較高的文物,可給予適當物質獎勵;購買私人和非管轄系統單位(文物商店、拍賣市場、舊貨市場)出售的文物標本,是征集藏品的一個重要途徑。文物購買必須按照文物征集范圍和陳列展覽需要,根據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則,按照文物價值,參照市場因素,通過購買形式入庫;民間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贈的典型文物、標本,博物館展出又十分需要,可通過協商,采用借展的方法。借展文物屬暫存形式,所有權不變;對以捐贈、購買、暫存方式無法獲得的典型文物藏品,可采取復制或仿制。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尊重并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對捐贈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文物捐贈人或出讓人要對藏品真實性及來源的合法性承諾負責。(記者 朱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