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
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6月28日,南安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事項,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經會議審議、表決通過:
任命:
戴向榮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李亞哲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陳承波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美林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
蘇智謀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陳貫明同志為南安市民政局局長;
蔡佳榮同志為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陳金樞同志為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潘志卿同志為南安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施能利同志為南安市林業局局長;
黃秋燕同志為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局長;
侯小泉同志為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
任命:
余卓立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陳開藝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吳序開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一庭庭長;
黃景山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官橋人民法庭庭長;
莊慧虹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一庭庭長;
王毅剛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行政與生態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雷勁松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洪瀨人民法庭庭長;
陳柳榮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楊玲娥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尤江嵐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副庭長;
洪長城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副庭長;
呂曉輝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副庭長;
林應才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副庭長;
黃超程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詩山人民法庭副庭長;
潘釗明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李亞哲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戴向榮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謝魯藝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美林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
周慶喜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戴愛社同志南安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黃天福同志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鄭曙熙同志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林云發同志南安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王振明同志南安市林業局局長職務;
周劍鋒同志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局長職務;
侯小泉同志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
潘釗明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傅喚昌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毅剛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方碧芬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洪瀨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雷勁松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莊慧虹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詩山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盧君玉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官橋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陳偉平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水頭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謝希迎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尤江嵐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黃超程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呂曉輝同志的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副庭長職務;
陳開藝同志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鄭萍萍同志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景陽為新任命的 26 位同志頒發任命書。會議還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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