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1日訊 鋪好1個多月的村道,水泥路面始終無法完全凝固。南安向陽鄉郭田村的村民們一查,發現鋪路所使用的“橋福”復合硅酸鹽水泥(標號PC32.5R)一袋標稱100斤(50千克),實則80多斤。泉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稱,村民可向南安質監部門舉報水泥“缺斤短兩”,但路面水泥不凝固的原因,還需專業人員鑒定。
實測:水泥實稱一袋少了十幾斤
村民們介紹,村道共長約1公里,是村里100多人集資所鋪,3月初鋪好。發現路面水泥無法凝固后,村民們調查發現,修路所用的“橋福”水泥平均每袋少了10多斤。
路修好后,負責購買的姚先生還存下約10袋“橋福”水泥,生產日期皆為今年3月上旬至中旬。昨日下午,村民和記者隨機選了5袋標稱100斤的水泥進行稱量,結果有3袋85斤,1袋82斤,1袋87斤。
經銷商:愿補差款稱缺斤少兩系故障
將“橋福”水泥售賣給郭田村村民的經銷商,是永春的林女士。昨日下午,記者輾轉聯系上了她。
林女士承認水泥缺斤少兩,因生產“橋福”水泥的三明永安飛橋水泥廠包裝機故障不準所致。
林女士與水泥廠溝通后,愿將水泥缺少的重量折合售價,以現金方式補償給村民,但卻遭到拒絕,“他們(郭田村村民)說要重修路,要我們賠償原來村道和新修路的花費,要十幾萬元,廠里說不可能”。
記者根據“橋福”水泥外包裝的電話,致電生產廠家三明永安飛橋水泥廠,電話始終無法接通。通過網絡搜索到該廠另一電話,接電話的男子稱:“‘橋福’水泥去年年底就停產了,飛橋水泥廠也停產了,這個號碼原來是廠里的,現在不是了。”記者就此事詢問林女士,林女士否認飛橋水泥廠已停產。
部門:經銷商違法應補償村民
就此事,泉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葉華生表示:“這是典型的缺斤少兩,是違法行為,經銷商應當對村民購買水泥缺少的分量進行補償。”他說,村民可向南安質監部門舉報此事,南安質監部門會向經銷商所在的永春質監部門,以及生產廠家所在的三明質監局通報,查明屬實后,將對經銷商和生產廠家作出行政處罰。
至于村道路面水泥不凝固,是否與水泥缺斤少兩有關,葉華生建議由專業人員鑒定。
泉州市工商局監察支隊支隊長顏增鳴說,如果“橋福”水泥確實于去年年底停產,生產日期為今年3月的水泥仍然在售,則該水泥疑為假冒偽劣產品,村民可向南安工商部門舉報。(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涂傳之 黃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