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執法人員在一家停車場檢查
閩南網5月17日訊 針對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亂收費,本報近期連續推出重磅報道。這幾天,陸續又有讀者反映南安幾家停車場也存在亂收費情況。昨日,記者將線索匯總給南安警方和物價部門,并跟隨這兩個部門的人員查處了3家停車場。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南安市有20多家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竟然都未辦理《經營服務性收費證》,多數還未安裝“公安暫扣車輛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對此,南安市物價局、公安部門表示,近期就將檢查落實,該辦證的辦證,該裝系統的裝系統。
【三條投訴】
本該收400多元 結果被收2100元
4月25日晚6點多,許師傅開中巴車在省道308霞美段撞上行道樹,南安霞美派出所出警處理,叫來位于霞美鎮山美村的宏昌停車場處理事故車輛。
許師傅說,停車場出動了拖車、吊車各一輛,因中巴受損并不嚴重,吊車并未用上。4月27日上午,許師傅前往停車場取車時被告知要交2100元,其中停車費100元/天,拖車費和吊車費各900元。停車場開出1張300元、2張900元的發票,都寫著“施救費”。
據現行相關收費標準,許師傅停車費與施救費合計只需436元(其中400元為拖車費,36元為停車費)。
拿著報紙去退錢 還是被多收200元
4月23日晚,邱先生的輕型貨車因私自加裝座位,被南安石井邊防派出所查扣至石井昔坂停車場。
邱先生說,5月14日,他前往昔坂停車場取車時,被要求交1150元費用,“每天50元停車費,停車21天共收了1050元,另外100元是代駕費”。邱先生認為該收費違規,欲索要發票卻遭拒絕。
前日下午,邱先生帶著本報有關停車場亂象報道,再度前往取車,“停車場的人看了報紙,最后收了300元,還是沒開發票”。而按現行標準,邱先生只需交105元。
停車不到2小時 停車費收了100元
14日下午4時許,陳先生的輕型貨車因超載被南安水頭派出所查扣,后車被扣至水頭康龍停車場。
當日下午5點多,陳先生接受了相應處罰后前去取車,被停車場收取了100元停車費,“才停一小時就要100元,停車場還只開了一張收款收據,也沒蓋公章?!?/P>
陳先生說,當日下午同被查獲的車輛不少,各車主前去取車時,都被收取100元停車費。
【記者調查】
南安20多家停車場 沒有一家辦收費證
昨日,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和南安市物價檢查所工作人員聯合前往上述3家停車場檢查。
調查發現,3家停車場皆無南安市物價局的收費審批,也未安裝“管理系統”,而這一系統能電腦記錄車輛的進出情況,警方也能適時監管;此外,宏昌、昔坂停車場無收費公示,昔坂停車場甚至沒正規發票。
南安市物價局責令宏昌停車場立即退還超標收費款項,霞美派出所要求其限期安裝“管理系統”、申辦《經營服務性收費證》。石井邊防派出所和水頭派出所則責令昔坂、康龍停車場停業整頓。整頓期間,查扣車輛分流至轄區內其他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
據調查,南安全市20多家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多數未安裝“管理系統”,同時,所有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無一辦有《經營服務性收費證》。
【部門回應】
近期安裝“管理系統” 沒辦證的一律補辦
針對南安市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亂象,昨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政委曾偉軍介紹了相關整治方案。
據介紹,去年底以來,南安市就展開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摸排普查,對20多家停車場進行詳細登記。近來,針對南安各停車場的投訴很多,南安市公安局正起草一份監管細則通知。
南安市公安局表示,根據泉州市公安局5月7日下發《關于切實規范公安行政暫扣車輛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當地會迅速把停車場先管起來,對各停車場開展資格審核,符合標準的盡快安裝“管理系統”,并要求各派出所與轄區“指定停車場”簽訂“責任狀”。
針對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都沒辦《經營服務性收費證》,南安市物價局陳瑞土局長說,這類停車場服務收費及強制拖車停車服務收費均實行政府定價,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證》,同時公示收費標準。
物價部門將檢查這些停車場,發現未辦證的,將一律責令其辦證。(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涂傳之 陳曉婷 謝楊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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