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她未婚先孕,“情人”卻突然失蹤。今年她產下一女,“情人”還是沒有出現。她曾報警稱被“情人”強奸,又在對方家門口蹲點,但他始終沒出現。近日,省新鎮尤某撥打本報熱線0595-26531010反映自己遇到的困境,她希望“情人”早日出現,承擔“父親”責任。
【述說】與已婚男子發生關系懷孕時男方失蹤
“我只要孩子父親出來承認孩子是他的,讓他付撫養費。”尤某告訴記者,“情人”吳某在省新鎮區開了一家茶葉店,她之前被聘請到店里看店。去年正月的一天,吳某讓她在店里加班,之后與她發生了性關系。
“他自稱沒老婆,讓我做他的老婆。”尤某說,事后吳某勸她留下來,不要報警。因事情已經發生,她就默認了。之后,兩人還多次發生了性關系。
尤某說,兩人同居的幾個月里,她很少過問吳某的私事,所以對他的家庭情況一無所知。去年5月初,她因為身體不舒服到醫院檢查,發現自己懷孕50多天。
“他讓我去醫院把孩子‘拿掉’。”尤某說,得知她懷孕后,吳某不是很高興。第二天,吳某就不見了,怎么也聯系不上。無奈之下,她報警稱,吳某強奸了她。
“我生下孩子就是為了保留證據。”事后,尤某得知吳某已有家室,且有一個孩子。今年年初,尤某誕下一女嬰。
1994年出生的尤某,現在已是一個9個月大女嬰的媽媽。在吳某“失聯”期間,她經常抱著女兒,在對方家門口“蹲點”,也試過將女兒留在吳某家門口,希望能“逼”吳某出現,但都無濟于事,而且吳某的家人并不承認這孩子是吳某的。
“是不是吳某的,做個DNA鑒定就知道了。”尤某說,兩人相識期間,吳某由于資金出現困難,她還讓叔叔借了5萬元給他。
近日,記者在省新鎮見到了尤某的叔叔,他翻出了吳某的手寫借據,稱借出去的錢現在還沒有收回。
【調查】“情人”已有妻女母親稱他欠20多萬高利貸
近日,在省新鎮區,記者看到,吳某家是一棟4層高的自建房,一家人住在2樓,吳某開的茶葉店在一樓,這也是尤某去年打工的地方,茶葉店右側有一個樓梯可以通往二樓。
吳某的母親陳女士表示,兒子去年離家后就再也沒有和她聯系過。當一些人拿著借據到她家找兒子要錢時,她才知道兒子在外面跟別人借了20多萬元的高利貸。她覺得兒子是為了躲債才“失聯”。
而尤某認為,吳某是在知道自己懷孕后才“失聯”的。
“這孩子不知道是誰的,我兒子有妻女,不可能跟她在一起。”陳女士說,孫女今年已經8歲了,兒媳婦長期在石獅打工,對于莫名其妙出現的孫女,她不能接受。
陳女士說,尤某最近經常到她家“蹲點”,每次都和她們一家發生爭吵,讓她們一家子不勝其煩。
對此,尤某稱,自己并沒有見過吳某的妻子,所以之前并不知道吳某已經結婚。而在吳某家中“蹲點”,就是希望他的家人能聯系他。
【警方】該糾紛無法立案男方出現才能解決問題
據省新派出所民警介紹,尤某是在去年6月中旬報警稱自己被強奸的。
對此,民警詳細詢問了去年2月底,吳某與尤某第一次發生關系時,尤某是否受到威脅或者暴力、是否受傷等,尤某均表示沒有。
尤某稱,當時吳某很大聲地對她說話,她被嚇到了。而后吳某又多次與她發生關系。3月初,吳某問尤某愿不愿意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交往,尤某既沒反對也沒答應。
“經調查,吳某的行為不屬于強奸。”省新派出所民警表示,他們曾嘗試聯系吳某,但一直沒有結果。
近日,民警來到吳某家中,希望通過做他家人的工作,讓吳某早點出現。
民警表示,這起糾紛無法立案。他們希望吳某不要回避,能夠早日出現做DNA鑒定,解決這場糾紛。(記者 陳江濤 傅梅香 實習生 陳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