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這樣來:造假吹牛騙來巨款
事實上,林某濱的作案過程,遠比起訴書上說的精彩。
“我被他騙慘了,他害苦了我的親友。”卓某賢庭審后接受記者的采訪。
卓某賢比林某濱整整大10歲,兩人均是石井人。很小的時候,卓某賢就認識林。當時,林的父母在學校附近開了家小吃店,上學的卓某賢常去店里吃飯,由此與能說會道的林某濱認識了。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聯系漸少,后來卓某賢成了南安石井信用合作社的信貸員,林某濱當上了警察。
2009年3月,林某濱陪同父親到合作社貸款急用,他想以自己警察的身份為父親擔保,然而這樣不符合規矩,他便找了一個老板幫忙。
林某濱想不到,在這樣的場合會見到卓某賢。此后,林某濱頻繁找卓某賢喝茶聊天,說自己是翔云派出所副所長,認識很多大領導。在日后的交往中,林某濱開著寶馬,一身名牌,戴著價值幾十萬元的名表,出手闊綽,這迷惑了卓某賢,對他的身份及能力沒太大的懷疑。
看到卓某賢已入甕,林某濱拋出了誘餌。2009年4月,林某濱告訴卓某賢,他與幾家合作社合作,專為企業辦理轉貸業務,時間短收入快,邀卓入伙。起初林只向他提取小額短期借貸,約定月利息從4分到5分不等,時間一到,林某濱都能如期還款。在半年多的時間里,雙方合作10多次。
此后,林某濱胃口不斷變大,要求借貸的數額動輒幾百萬。看到此前合作良好,且有利可圖,卓某賢將一些親朋好友發展為集資對象。
2010年1月,林某濱以泉州、廈門、福州多家企業急需用款為由,向卓某賢一次性借貸1000萬元,創下了雙方最大一筆借款。當年8月起,林某濱再也不還錢了,欠下本息4000多萬元。卓某賢想盡各種辦法,找林某濱要錢,但對方總是以各種借口搪塞。
2011年2月,林某濱拿出兩份合同書給卓某賢看,說所借錢款已經投資至武漢房地產開發項目。卓某賢與合同書上標注的律師聯系,被告知未代理此事,也沒有為該合同作過見證,合同是偽造的。
卓某賢遂向警方報案。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2007年至2008年,林某濱還偽造結婚證等證件,騙取另一位受害者黃先生365萬元。
錢如何花:買寶馬養多名情人
2600多萬元的巨款,到底去了哪里?這是庭審最大的關注點,面對檢察官和法官的多次質問,林某濱說主要花在三部分。
在找卓某賢借款前,他已欠下了800多萬元,遭到債主的逼債,有的債主甚至跑到單位來鬧,為了息事寧人,他將從卓某賢借來的錢款還給這些債主。
同時,由于跟卓某賢借的錢利息高,借來的錢有時就當做利息支付給卓某賢。經過審計,林某濱和卓某賢的賬目往來合計5億多元。
“那段時間精神壓力很大,就抱著一種破罐子破摔的心態,私生活比較混亂。”林某濱解釋花錢的另一方面。坊間傳言,已結婚的他,在外面包養超過5名的情人。檢方在庭上的舉證顯示,林某濱包養了兩三名情人。關于這些,林某濱長久沉默不語,不愿細談,反稱“我有權保持沉默”。
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騙來的錢很大一部分被林某濱揮霍,其中他以親人的名義購買了一輛寶馬車和一輛廣本車。
庭審現場:受害者家屬飛鞋襲擊
為何此前會欠下其他人800多萬元?即便減去這些,仍有1800多萬元,到底哪里去了?這是受害者最想知道的事情。
記者了解到,從公安偵查到檢方審查起訴,直到昨日庭審,對巨款的其他去向,林某濱三緘其口,不愿意多談。案發后,除了扣押的寶馬車和廣本車外,林某濱的銀行賬戶內只有幾百元錢。
“騙子!婊子!”庭審中,卓某賢的妻子楊女士和母親,對林某濱的狡辯氣憤到極點,幾次插話被法官訓斥。當林某濱再次不交代錢的去處時,60多歲的卓母突然從第三排的椅子上站起來,跨到第二排,脫下一只鞋子,要向林某濱扔去。四五名法警見狀,上前將她控制住。這時坐在一旁的楊女士,趁法警不備,脫下一只鞋子,砸中林某濱。
現場陷入混亂,法警急忙將尷尬不已的林某濱架出法庭,庭審中斷,幾分鐘后才繼續。此后,多名法警直接坐在楊女士等人旁邊,防止再次出現意外。
對于檢方的指控,林某濱表示認罪,只是對騙取黃先生的300多萬元有意見。他說,從良心上講,他已償還了很大一部分,欠下的只是利息。最后,他說愿意接受法庭的任何判決,也不會上訴,他會從監獄寫信給親朋好友,真心懇求他們,盡力幫自己還點錢,以減少受害者的損失,聊表自己對受害者的歉意。他在有生之年會想盡辦法,償還自己欠下的債。
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