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濱的兩輛豪車已被警方查扣
林某濱的如戲人生
檢方在庭審中稱,林某濱與卓某賢之間僅一年多的往來賬戶記錄,就有5億元之多。
“他比一場戲還精彩。”一個接觸過案件的民警這么評價。
5億元的一場游戲
成年后再次相逢,卓某賢是石井一信用社的信貸員,林某濱是南安翔云派出所的“副所長”(這是林自封的)。
卓某賢稱,那是2009年4月左右的事情,林某濱出手很大方,開著名車,手表、衣服都是名牌。
之后,林某濱常來找卓某賢,兩個人漸漸熟了起來。林某濱給他提供了一個發財的機會:他和另外幾個銀行內部的人,在幫企業籌資還銀行貸款,如果卓某賢把錢借給他,可以給他5分的利息。
第一次卓某賢借出了10萬元,一星期后他收到了10萬元本金和利息。沒多久,林某濱照常是借10萬元,一星期后本息一并還上。
兩三個月后,借錢的數額漸漸大了起來,50萬、100萬、500萬,數額上去了就再沒減下來。2010年1月,他們一次往來的交易額已經上升到1000萬元,之后的交易額都是在1000萬元左右。卓某賢說,他沒那么多現錢,只得找不少親戚朋友籌錢,再借給林某濱。他說在一年多時間里,他從林某濱那里拿到的利息就有1000多萬元。
“再后來已經不能本息一起還了,有時候把利息匯過來,有的時候是本金還了一部分,隔幾天再借。”卓某賢稱,到了2010年8月份,他已經沒辦法從林某濱那里要到錢了,而林某濱欠下的款項已經有4000多萬。
在案發時,兩人的賬目交易記錄達到5億元。
林某濱許久后給卓某賢的解釋是,從2010年正月開始,替一家企業還一大筆貸款,但是貸款沒能貸出來,這才導致后面的款都是空轉的。
而更離奇的是,卓某賢回憶,2010年春節期間,林某濱找到他,稱向他借那么多錢,讓他賺了那么多的利息,應該給他送點禮答謝他。卓某賢不得不以每瓶13000元的價格,給林某濱買了4瓶路易十三。林某濱打開車后廂時,卓某賢看到里面堆滿了軟中華和各類洋酒,其中也有不少路易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