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鼎鼎”的警察
林某濱1981年6月出生,2003年從公安學校畢業,進入南安公安系統,先是在刑偵部門工作,2009年10月調到翔云派出所,2010年6月7日又調到樂峰派出所。
在南安公安系統,說起林某濱,很多人有話說。不認識林某濱的,會說“久聞大名”,與林某濱共事過的,評價更多的是“太敢了”。
2008年1月份,林某濱被提為四級探長。據稱那一年他被一案件的當事人家屬舉報,后才被調到翔云派出所。當時派出所所長黃某(因涉嫌犯罪,另案處理)調到南安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多數時間不在派出所。派出所只有5名民警,在不少場合,林某濱的自我介紹就成了“派出所負責人”,還特別強調是“主持工作”。
一名民警告訴記者,林某濱到翔云派出所沒多久,就找來了一只穿山甲,又開了一瓶路易十三,請同事吃了一頓野味大餐。2010年6月,林某濱調到樂峰派出所,他同樣給派出所送了一份“禮”。在許多人的眼里,林某濱“很優秀”,也成了紅人。
“那時候他見人就說要買房子找他可以打八折。”林某濱曾“關照”過一名新民警,要“把錢交給他,然后給5分的利息,很好賺”。
一名曾與林某濱一起讀過書的民警告訴記者,林某濱當年分配到晉江的基層派出所實習,但是實習期間很少見他到派出所,后來才得知他跟所領導說公安局某副局長是他的親戚,希望能得到照顧。當然,這層親戚關系是他瞎編的。
林某濱的一個警校同學說:“剛出來工作那會兒,他時常沒錢,大家工資一發下來,他就找大伙借,有些小錢很多人也就沒討要了,但是慢慢地很多人也不敢再借錢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