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面線糊配路易十三”
關(guān)于林某濱的故事,人們經(jīng)常提及的是“喝面線糊配路易十三”的故事。據(jù)稱那是一天晚上,林某濱和幾名鄉(xiāng)鎮(zhèn)干部、商人一起到路邊攤吃面線糊,他從車后廂拿出一瓶路易十三,讓在場的人喝,后來,這個故事就傳開了。
一位與林某濱有過往來的人士回憶,2004年前后,很多人在送禮的時候,都是送兩瓶xo,林某濱不一樣,時常是2斤裝的xo,一整箱12瓶扛著去,“對一些關(guān)系,他出手很闊綽,很舍得花錢”。
“大家會開涮他,叫他‘林老板’,他也笑一笑,樂意聽?!币幻窬嬖V記者,林某濱時常會把頭發(fā)梳理得油亮,就算是在上班,他穿警服的時候也很少,他的衣服和包都是名牌,抽的煙多是軟中華。幾次見他打開車后廂,里面都有許多好酒好煙。
由于林某濱出門辦事時常噴香水,在南安市檢察院,不少科室的人為他起了個外號——“香水哥”。
林某濱的一個朋友事后向記者總結(jié):林某濱結(jié)交社會上的人,一手是好茶,一手是路易十三,“通過朋友認(rèn)識了一個人,他可以第二天馬上找過去”。林某濱時常送的茶葉品牌,一斤市面上都要近萬元,再加上高檔洋酒,很多人不相信他是騙人的。
同事們時常看到林某濱換手表,而且多是名表。他有一塊歐米茄手表,據(jù)稱價值20多萬,“大家都開玩笑,說他把一輛凱美瑞轎車戴在手上”。
在南安市公安局,他的一輛寶馬轎車和一輛廣本轎車還被扣押著。在樂峰派出所時,他時常兩輛車換著開。更早前他開一輛伊蘭特轎車,中間還租過一輛奧迪轎車,再后來才有了這兩輛車。
自稱醒悟但為時已晚
2011年3月9日,林某濱曾給卓某賢發(fā)來一條信息:“跟某領(lǐng)導(dǎo)促膝長談一上午,受益匪淺,這身警服才是我的根本,我會妥善處理事情的,你放心,兄弟,我不會再繼續(xù)錯下去?!?/P>
可惜已經(jīng)遲了。
2011年3月12日,南安市公安局接到舉報后,隨即將林某濱關(guān)禁閉,并介入調(diào)查。
據(jù)了解,南安警方在調(diào)查取證時,找到了石井一名夜總會的坐臺小姐,原本希望可以找到林詐騙款項的去處,沒想?yún)s聽到一番訴苦:這名外省的妙齡女子,與林某濱在一起后,非但沒有從他身上拿到錢,辛苦攢下的10多萬元也被林某濱拿去了。后來由于家里有急事要用錢,才拿了幾萬元回來。直到林某濱案發(fā),還有2萬多元沒有要回來。
林某濱在石井的一名朋友說,林是水頭、石井一帶娛樂場所的???,出手很是闊綽。此前,林某濱曾在石井投資開過海鮮館、網(wǎng)吧,還有金飾店,但是并沒有賺多少錢,甚至虧本。此外,鮮有人知道他還有投資過其他實業(yè)。
知情人透露,在關(guān)禁閉即將結(jié)束時,林某濱給一個情人打電話,大意是“第二天你就可以見到我了”。第二天,即3月18日,南安市公安局開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對其刑事拘留。至于涉案的款項究竟去了哪里,據(jù)稱南安警方曾多次動員其退贓款,都沒有結(jié)果。
4月22日,南安市檢察院正式批準(zhǔn)逮捕林某濱,后因案情重大,該案移送泉州市檢察院偵查。
海都閩南網(wǎng)訊 “我認(rèn)罪,不管法院如何判決,我都不會提起上訴。對受害人,我只能說‘對不起’。如果有可能,我愿用一生來償還欠下的余債……”昨天上午,泉州中級法院法庭上,南安樂峰派出所原民警林某濱做最后陳述時,深深地低下頭。
檢方指控,2009年3月以來,林某濱以投資房地產(chǎn)及為企業(yè)短期房貸為由,許以高額利息,騙取信貸員卓某2000多萬元。2007年以來,他還利用偽造證件,先后騙取南安人黃某300多萬元,被控詐騙罪。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在南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未當(dāng)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