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南安出臺《關于進一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一系列扶持措施,進一步優化自主創新環境,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到2016年新增10家高新企業
《意見》總體目標圍繞建設創新型城市,力爭到2016年,本級科學技術支出占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支出比重達2.5%以上;全市研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在石材、機械裝備、水暖廚衛等主導產業和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建設產業人才高地,力爭2個入選“泉州市產業人才聚集地”,培育20名左右領軍人才;新增6個省、泉州市行業技術開發中心,5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個企業技術中心,10家高新技術企業,10家省創新型(試點)企業,50家省科技型企業。
此外,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技術創新研發平臺、科技合作交流平臺和科技人才支撐平臺等四大科技創新服務平臺體系基本健全,形成以創新型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緊密協作的城市創新網絡;高新技術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加快發展光電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三大千億產業集群和基地建設形成規模化效應。
同時,基本建立與南安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機制,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3件以上,國外專利申請有較大增長;商標注冊、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每年分別增長500件、1件、10件。
研究機構建設獎金最高可達百萬
《意見》對如何加強企業自主創新、人才隊伍創新、創新載體平臺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引導企業自主創新方面,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和泉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企業)技術開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被確認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扶持資金20萬元;對經認定的“國家創新型企業”“福建省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0萬元、20萬元。
加強人才隊伍創新方面,鼓勵采用技術創新獎勵、技術折股、技術參股等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形式和方法,提高技術人員創新積極性;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合作建立學生實習、見習、實訓基地,吸引優秀創新人才到企業從事科技創新工作。
創新載體平臺建設方面,在創新大廈(位于霞美濱江基地)設立研究機構,可按租賃面積50%計收租金。根據規模大小、人才層次、技術交易量、行業貢獻等情況給予一定的研究機構建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100萬元。
創新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意見》指出,要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和科技獎獎勵力度,把各項鼓勵創新的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做到財政科技支出的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確保財政科技支出逐年穩步增長。
同時,加大對創新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特別要為納入國家、省和泉州市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提供信貸支持;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引導各類資本投向高新技術與戰略性新興產業。
此外,加大科技獎獎勵力度,對獲得國家科技獎(中國專利獎)、省科技獎一等獎、省專利獎特等獎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50萬元;對獲得省科技獎二等獎、省專利獎一等獎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科技獎三等獎、省專利獎二等獎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10萬元;對獲得南安市科技創業獎、南安市科技進步獎以及南安市專利獎的單位、項目或個人,也都分別給予相應獎勵。
《意見》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16年12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