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長黃興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天津市市長、副市長、秘書長調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津政發〔2015〕3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市人民政府領導成員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市人民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市長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長、秘書長協助市長工作。
市長黃興國領導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審計工作。
常務副市長段春華協助市長負責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發展改革(物價)、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編制、政府法制、行政審批管理、建議提案辦理、應急管理,協助市長分管財政、審計、聯系部隊工作。
副市長尹海林分管規劃、城鄉建設、國土與房管、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水務、海洋、人民防空工作。
副市長曹小紅分管教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衛生與計劃生育(中醫藥管理)、婦女兒童、殘疾人事業、體育工作。
副市長何樹山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國防工業、節能降耗)、服務業、科技、知識產權、電力、通信、安全生產、抗震救災工作。
副市長閻慶民分管金融、自由貿易試驗區、國稅地稅征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工作。
副市長孫文魁分管市區工作,市容和園林、交通運輸和港口、市政公路等城市管理、市場質量監督管理、郵政、民政、城區交通管理工作。
副市長趙海山分管商務、旅游、口岸服務、合作交流、外事、涉港澳臺事務、僑務、大型活動組織工作。
副市長李樹起分管農村、農業、林業、氣象、防汛抗旱、中小企業、公安(消防、邊防)、司法、國家安全、信訪、民族、宗教、社會穩定、對口幫扶工作。
秘書長于秋軍協助市長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事務,負責市人民政府機關工作,代管檔案、文史、地方志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