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起由村民起訴通州區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本案由該院院長吳在存擔任審判長進行審理,通州區區長岳鵬作為被告方代理人出庭應訴。本次庭審邀請了16位政協委員參與旁聽。另有約50位通州區的基層干部趕來旁聽了本次案件的審理。
通州區區長岳鵬(中)出庭應訴攝影 胡永平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案件本身涉及區政府是否具有對村委會村務公開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責令依法公布的職責;以及本案中被告是否已經依法履行職責的問題。
原告訴稱,原告系通州區梨園地區小馬莊村村民。2015年6月30日,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中國郵政EMS的方式向西小馬莊村村民委員會提出公開該村村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情況等25項村務信息的申請。西小馬莊村村委會于7月2日簽收,但未回復。8月4日,原告再次向西小馬莊村村委會提出上述村務公開申請,西小馬莊村村委會于8月6日再次簽收,仍未回復。
2015年8月25日,原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向被告提出《要求區政府責令村務公開申請書》,被告于2015年8月27日簽收,但至今未采取任何措施責令村務公開。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故原告訴請法院確認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內責令西小馬莊村村委會對原告2015年6月30日提出的村務公開申請進行公開的行為違法;判令被告責令西小馬莊村村委會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原告公開其依法申請的25項村務信息。
被告辯稱,被告已經履行了相關職責。被告收到原告申請后,及時轉送梨園鎮政府及通州區民政局,要求村民情況后報送區政府,由區政府根據情況進行處理。梨園鎮政府責令西小馬莊村村委會對原告申請的村務公開內容進行公開,并對該村委會是否履行村務公開職責進行調查核實。村委會認為,原告申請公開的內容沒有時間節點,無法確定其申請村務公開的具體內容。但村委會每年都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村務公開,不存在未公開的情形。被告另責令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當面對原告就村務公開問題進行答復。但原告未到場參加鎮政府、村委會組織的當面答復會。被告認為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只有在村委會不及時公布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情況下,才由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F原告不能證明西小馬莊村村委會存在不及時公布或則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情形,其起訴不能成立。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另外,原告方對被告在法庭上出示的多份證據提出質疑,認為一些證據被告在之前沒有向他們出示過,有為了應訴臨時制作之嫌。
截止記者發稿前,本案仍在審理。本網將繼續跟蹤報道案情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