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茂名4月11日電 廣東茂名市紀檢部門11日通報稱,經中共茂名市委批準,茂名市紀委日前對原電白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方良波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并將方良波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方良波在擔任電白縣副縣長,電白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期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政紀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茂名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方良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退出的違紀違法款物上繳國庫,并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目前,茂名市紀委繼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形成持續威懾,重點查處土地工程領域的官商勾結、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買官賣官、財政專項資金的貪污挪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資產流失和民眾身邊的“蒼蠅”腐敗等突出問題。(梁盛 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