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惠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黃錦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錦輝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和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錦輝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由省監(jiān)察廳報省政府批準,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東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