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補“短板” 夯實發展基礎促進社會公平
確定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措施提升社會文明水平和國家軟實力
通過《農田水利條例(草案)》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補“短板”,夯實發展基礎、促進社會公平;確定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措施,提升社會文明水平和國家軟實力;通過《農田水利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把提升最貧困地區教育供給能力和最困難人群受教育水平作為重點任務,提高教育質量,是夯實發展基礎,促進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實現全面脫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舉措。會議確定了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措施。
一是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合理布局教學點,按標準配置教學設施和教師。改善寄宿制學校教學、圖書、就餐、取暖等條件,加快消除“大通鋪”現象。到2018年基本解決縣城和鄉鎮學校超大班額問題。繼續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擴大鄉村教師特設崗位數量,采取免費教育、學費補償等方式為鄉村學校定向培養教師。
二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中職學校生均經費標準,逐步分類推進中職教育免除學雜費,提高職業院校辦學能力,推廣現代學徒制,推行校企聯合,強化實習實訓,增強實踐和就業創業能力,為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創造條件。
三是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新建和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提升鄉村高中辦學條件,加快實現寬帶接入,率先對貧困家庭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到2020年使中西部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
四是支持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擴大中西部學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在沒有教育部直屬高校的14個省份各重點支持建設一所高校。繼續擴大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農村招生規模。
(這14個省份包括:河北、河南、內蒙古、山西、江西、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五是辦好農村學前教育,支持普惠性托兒所和幼兒園尤其是民辦托幼機構發展。
六是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政策傾斜力度,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教育,增強學生發展能力。搞好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教資源中心建設,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比例。會議要求,要強化地方發展教育主體責任,通過改革創新留住人才、用好教育資源。
會議認為,深度發掘文化文物單位館藏資源,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對弘揚優秀文化,傳承中華文明,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一要選擇一批不同類型的國有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開展試點示范,允許在確保公益目標、保護好國家文物、做強主業前提下,依托館藏資源,采取合作、授權、獨立開發等方式開發文化創意產品。二要大力培養創意研發、營銷推廣等人才,完善引導扶持機制,暢通國有和民營、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人才流動渠道。三要推動優秀文化資源與創意設計、旅游等跨界融合,與新型城鎮化緊密結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間,豐富城鄉文化內涵。加強品牌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和交易。推進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四要強化政策支持,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納入文化產業投融資服務體系支持范圍。國有文化文物單位要積極探索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生產和經營。
為加快農田水利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民增收,會議通過《農田水利條例(草案)》。《草案》堅持科學統籌、建管并重、節約用水、加大扶持等原則,對農田水利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農田灌溉、排水等作了具體規定,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經營,并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等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用制度確保農田水利建得好、用得上、增效益。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新聞背景:現有的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北京(24所):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2所):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1所):東北林業大學
上海(8所):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
江蘇(7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江蘇徐州)、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
浙江(1所):浙江大學
安徽(1所):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1所):廈門大學
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山東東營)
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湖北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2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
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2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
四川(4所):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陜西(5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甘肅(1所):蘭州大學
資料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