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法制晚報報道了《山西紀委干部開車被撞爆粗口 交通肇事者終審被判18個月》一事。近日,肇事者薛某的律師向法晚記者提供了相關的監控視頻資料,據視頻顯示,警方在偵查提審嫌疑人的過程中,擅自更改訊問筆錄時間,并撕毀此前已經做好的真實筆錄。而視頻所反映情況的真實性,得到了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法院的證實,二審裁定中,太原市中級法院再次追加認定以上視頻的真實性。
2015年3月,一段標題為“山西紀檢干部當街恐嚇百姓”的視頻在網絡廣泛傳播,視頻中一男子駕駛晉ALR15X牌照黑色本田車被后方來車追尾后與人發生爭執,在爭執中該男子自稱“我是紀檢委的”并多次爆粗口辱罵對方。
這個原本簡單的交通肇事案經交警大隊做出責任認定,且趙潤喜和薛某達成調解并獲8000元賠償之后卻出現重大逆轉:視頻中被趙潤喜多次爆粗口辱罵的交通肇事方以及其他四名相關責任人,隨后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毀壞他人公私財務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后,偵查機關再次將羈押罪名改為“尋釁滋事罪”。隨后公訴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5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楊某等三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2年;判決潘某等2人犯尋釁滋事罪,免于刑事處罰。
針對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兩名被告楊某、薛某不服提起上訴。隨后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對此案提出抗訴(已超法定抗訴時限)。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0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抗訴、(兩名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媒體對視頻反映的事件進行報道后,山西省紀委宣傳部部長范晉昌隨后證實,視頻中的男子系山西省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趙潤喜,省紀委領導已要求趙潤喜對此事作出書面檢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此后趙潤喜被免職。據公開信息顯示,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紀檢監察六室現任主任為丁利軍。
值得關注的是,備受爭議的警方偵查當中的部分行為,太原市晉源區一身判決書中認定:“經查,偵查人員存在撕毀已經制作好的筆錄,更改訊問時間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另外,經與同步錄音錄像核對,筆錄內容與訊問內容不一致,并非是被告人的真實供述,該兩次訊問筆錄的取得和制作過程違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近日,薛某的律師向法晚記者提供了警方偵查過程中涉及違法的監控視頻片斷。根據監控視頻資料顯示,警方提審薛某的時間為2014年3月21日上午11時許,提審地點為山西太原二看訊問室29。在這段一分多鐘的監控視頻中,警官讓薛某對訊問筆錄簽字時,明確告知“簽上20號”,隨即將原本真實的20號的筆錄當場撕毀。
以上案件的二審刑事裁定中,再次追加認定了以上視頻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