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協經委會原副主任梅祖恩日前被公開開庭審理,被公訴機關指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經濟損失5.4億余元,非法收受各項財物共計43.01萬元。
5月27日上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北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梅祖恩濫用職權、受賄一案。 @荊州中院 圖
5月27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梅祖恩濫用職權、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梅祖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并非法收受各項財物共計43.01萬元。
庭審現場 @荊州中院 圖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06年期間,梅祖恩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副廳長兼省畜牧局局長、省南湖開發領導小組組長期間,省農業廳以集體研究的形式,違反國有資產處置和土地管理有關規定,將省畜牧局下屬事業單位省畜禽育種中心402.54畝國有劃撥土地非法轉讓給深圳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經營性開發,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54241.297萬元。
在此過程中,梅祖恩收受該公司賄賂,實施了同意并推動省畜禽育種中心與該公司簽訂開發合作協議、同意專門為該公司量身設定土地掛牌交易條件、同意出具虛假材料幫助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等違法行為。
2004年至2013年期間,梅祖恩利用職務之便,為多個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土地、房地產開發、解決職工養老保險、承接辦公樓改造工程、爭取財政補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01萬元。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梅祖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梅祖恩對自己的濫用職權、受賄行為當庭表示認罪和悔罪。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梅祖恩簡歷
梅祖恩
歷任湖北省農墾局副局長,湖北省畜牧局局長、黨組書記,湖北省農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湖北省農墾事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湖北省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湖北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2014年8月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梅祖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