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9月20日,四川將統一開展為期4個月的清理“三非”外國人專項整治行動,非法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最高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非”外國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
四川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清理活動旨在遏制當前在川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等違法活動的高發勢頭,維護我省良好的涉外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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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入境?
指外國人未持合法、有效的入出境證件和簽證(同我國訂有免辦簽證協議國家的除外),或未從我國對外開放的或者指定口岸入境,或未經我邊防檢查站查驗而私自入境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對于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安機關還可以將當事人遣送出境,其本人1-5年內不得入境。
什么是非法居留?
指外國人未持合法有效的簽證、停居留證件在中國居留或停留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應該辦理居留證件但未依法辦理;所持居留證件已過期失效;臨時來華外國人的停留時間超過了簽證上注明的準予停留期限;成都口岸72小時免簽入境外國人超出成都行政區域活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非法入境外國人及相關行為人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總額不超過10000元的罰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同時,公安機關還可以將當事人遣送出境,其本人1-5年內不得入境。
2、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什么是非法就業?
1、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工作的;
2、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3、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非法就業外國人及相關單位(個人)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對非法就業外國人本人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安機關還可以將非法就業外國人遣送出境,其本人1-5年內不得入境。
2、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50000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100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非法聘用外國人的,每非法聘用一人處以10000元罰款,但總額不超過100000元;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公安機關同時提醒,群眾在日常生活中發現有“三非”外國人或其他單位(個人)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川報觀察》客戶端記者 劉宏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