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6月18日電(記者 申冉)18日,鎮江市檢察院向社會通報,句容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彭良豪受賄案一審開庭,被控受賄1195萬余元。開庭當天,有60余人當庭旁聽。
據檢方指控,1999年至2014年,被告人彭良豪利用擔任句容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建設局副局長(其間曾任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規劃局局長、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規劃審批、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95.35萬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彭良豪的親屬、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等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因案情重大,6月17日,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彭良豪簡歷
1969年10月出生,江蘇省句容市人,大學本科文化。
1990年7月,畢業于沈陽建筑工程學院城鎮建設專業;
1990年8月,在句容市城鄉規劃辦公室工作,任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1996年6月,在句容市建設委員會工作,任建設科副科長、科長;
1998年11月,任句容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兼句容市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1年10月,任句容市建設局副局長兼句容市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3年7月,任句容市建設局副局長兼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4年1月,任句容市規劃局局長兼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7年12月,任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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