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7月18日消息,2015年末,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撤鄉并鎮收官之時,一封由中央紀委轉發、湖南省紀委交辦的信訪件擺在了芷江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趙海波的辦公桌上,問題線索直指新店坪鎮原黨委書記楊靈。
楊靈是芷江縣鄉鎮黨委書記中資格最老的一個,有將近10年的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經歷,其人脈錯綜復雜。趙海波決定自己掛帥,組織縣紀委精干力量對該線索進行初核。不久便掌握了楊靈違紀的大量事實證據。今年2月16日,經芷江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楊靈進行立案審查。6月24日,楊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行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謀私利,用公款開發房地產
新店坪鎮是芷江縣的西陲重鎮。2009年12月,楊靈從邊遠鄉鎮調任新店坪鎮黨委書記,楊靈感覺自己好像進了縣城。
“這里有KTV、洗浴中心、通宵達旦的夜宵小吃……一開始我是排斥的,這樣的生活方式與我原來的 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 的理念相差太遠,可內心深處又隱隱對這種杯盞交錯、聲色犬馬的日子充滿了期待。”慢慢的,楊靈禁不住商人的殷勤邀請,打開了吃喝玩樂的“禁門”,并最終一發不可收拾,發展為喝酒必喝名酒、抽煙必抽好煙、吃飯唱歌喝茶必須一條龍。楊靈卻自我安慰:“只要我不直接給他們在工程上打招呼,和他們吃飯、喝酒、唱歌,收個小紅包也犯不了大錯誤。”
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時間一長,一些商人開始找楊靈辦事,也慢慢和楊靈有了經濟上的往來。
2010年5月,房地產老板李某通過招投標承建了新店坪鎮向家堤加固改造工程。因前期工程資金缺口較大,李某向楊靈提出從新店坪鎮政府借20萬元工程款。楊靈同意了。
2011年2月下旬,向家堤工程結算后,楊靈安排新店坪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羅某和朱某去收款,并由羅某在芷江縣建設銀行辦理了一個個人賬戶,指示李某連本帶息將22萬元轉入該賬戶。
2013年4月,李某邀請楊靈合伙在芷江縣城搞房地產開發。楊靈予以拒絕,但表示可以借款給李某,李某同意。楊靈將上述22萬元公款和個人18萬元借給李某,雙方約定年利息10萬元。2014年6月,2015年6月,楊靈分別收到了李某10萬元的利息款。2015年12月,楊靈調離新店坪鎮。至案發,楊靈仍未將22萬元公款歸還新店坪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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