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規則既是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新實踐的開啟。制度創新的過程就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要把握現階段的形勢、任務和挑戰,找準正確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使實踐探索與制定規則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制定問責條例的方向,就是重點解決不擔當、亂擔當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傳導下去。任何一項制度都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不能把亟待破解的難題淹沒在大量制度條文中,也不能把重要的政治信號變成學術研討,導致制度遲遲出不了臺、貽誤了時機。要重視制度建設,但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制度只有與具體實踐相結合,不斷與時俱進,其所蘊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釋放。問責條例兼顧必要和可行,做不到的寧可不寫,寫上的就要管用,保證制度的有效性、可執行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擔當精神看齊,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和人民的忠誠。黨章黨規黨紀是面向全黨的,上至中央、下至基層,各級黨組織都必須貫徹執行。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要聯系實際、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手電筒對著自己照,不能只對著下級說事。一個案例勝過一打綱領,實踐中勇于擔當是第一位的。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敢于較真碰硬,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損害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仍然突出的,對巡視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對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群眾反映強烈的,都要嚴肅問責,一級抓一級,增強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紀委要把自己的職責擺進去。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是黨章規定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任務之一。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把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概括為監督執紀問責,這六個字是紀委職責所在、使命所然,失職失責更要嚴肅問責。對紀檢機關監督責任缺失、“探頭”作用沒有發揮,能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該去問責而不問責的;對紀檢干部嚴重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就要問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的責。要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責任追究情況要定期報告,典型問題要公開曝光,讓具體鮮活的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中央紀委和省級紀委每年都要盤點問責情況,決不能將制度束之高閣。
不忘初心、繼續前進,這昭示著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真正使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為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