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6日綜合報道 據高檢網消息,日前,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蔣英勝(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英勝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蔣英勝,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瀘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蔣英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拆遷、款項撥付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蔣英勝簡歷
蔣英勝,男,漢族,1964年1月生,四川岳池人,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9.09-1982.07南充縣師范學校學習
1982.07-1985.09岳池縣興隆區鋪芽鄉小學任初中語文教師、校團支部書記、教導處副主任
1985.09-1987.07四川教育學院教育行政系教育管理專業脫產學習
1987.07-1990.01岳池師范校教師、校團委書記、黨支部委員
1990.01-1993.09中共岳池縣委宣傳部干事、人秘科長、黨支部委員、宣傳系統黨總支委員
1993.09-1994.09借調中共廣安地委宣傳部工作
1994.09-1998.12中共廣安地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其間:1993.09-1996.06四川師范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函授學習;1996.05-1998.05下派華鎣市溪口鎮掛任黨委副書記;1996.09-1998.05西南師范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經濟管理研究生課程班在職學習)
1998.12-1999.04中共廣安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
1999.04-2001.10中共廣安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10-2002.11中共廣安區委副書記(其間:2001.10-2002.04兼任廣安區委辦公室主任)
2002.11-2004.11中共廣安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2004.04-2004.09兼任廣安區協興鎮黨委書記;2003.08-2004.10兼任鄧小平故里建設與發展工作團團長)
2004.11-2005.01廣安市園林局局長、鄧小平故里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其間:2004.10-2004.12在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第三期公共管理專題中美研修班學習)
2005.01-2005.03中共廣安區委副書記
2005.03-2005.08中共廣安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
2005.08-2008.06中共廣安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2005.09-2008.07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8.06-2011.11中共廣安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1-2011.12廣安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廣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黨組成員
2011.11-2012.01廣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黨組成員
2012.01-2012.11 廣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2.11,任廣安市委常委。
2015.12 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