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紀委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呂梁市教育局違規列支接待費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呂梁市教育局先后將3筆共計5576元接待費在專項經費中列支。同年10月,該局為單位7名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補助共計43612元。經呂梁市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28日研究,決定給予該局黨組書記、局長康二平黨內警告處分;對原分管副局長劉全恩進行誡勉談話;責令該單位整改并退繳違規發放補助錢款。
2.臨汾市堯都區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董海波大操大辦問題。2016年4月,董海波在操辦其父親喪事期間頂風違紀,親自通知非親屬人員參加吊唁,并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36人禮金共計16800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在紀委調查期間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對抗組織調查。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經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27日批準,決定給予董海波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區監察局局務會研究,并報經區政府會議2016年4月29日批準,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3.長治市壺關縣橋上鄉畜牧獸醫中心站原站長呂王斌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春節假日期間,呂王斌私自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回鄉過節并走親訪友。經壺關縣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1日研究,決定給予呂王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由縣畜牧獸醫中心對其予以免職。
4.太原市杏花嶺區統戰部原副部長王彩萍違規用公款購買食品等問題。2016年2月,王彩萍違規使用慰問黨外人員和本單位離退休老干部結余經費662.1元購買食品等供單位和個人消費。經杏花嶺區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1日研究,決定給予王彩萍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4起典型問題,有的是單位(部門)日常管理不規范,有的是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履責擔責不力,還有個別黨員領導干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說明作風建設是長期任務,糾正“四風”問題必須常抓不懈、一寸不讓。
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設等方面下功夫抓,做到提醒警示及時、管理約束到位,持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挺紀在前,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重要節點、關鍵少數和突出問題,創新工作方法、構建監督合力、加大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和規避組織監督的“四風”問題要從嚴查處保持高壓態勢、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公開曝光強化警示教育,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標準,堅定守紀律講規矩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自覺抵制“四風”、遠離“四風”并主動擔責糾正“四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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