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1日,《江西日報》在第2版發布了一則涉及11名江西省領導干部的任前公示。
在公示中,現任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長劉建洋擬任贛江新區管委會主任(正廳長級)、黨工委副書記。
公示信息稱,“劉建洋,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長,擬任贛江新區管委會主任(正廳長級)、黨工委副書記。”
惹人關注的是,上述《江西日報》公示中公布的劉建洋的出生年月,與南昌市政府網站公布的劉建洋的出生年月不一致。
在南昌市政府官網“領導之窗”欄目公布的官方簡歷中,劉建洋的出生年月為1967年5月。
上述市政府官網的簡歷顯示,“劉建洋,男,漢族,1967年5月生,江西蓮花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現任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針對劉建洋出生年月同時存在兩個不同的官方版本的情況,2016年9月12日上午,澎湃新聞分別致電江西省委組織部,南昌市委、市政府咨詢。
江西省委組織部新聞宣傳處邵姓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劉建洋的出生年月應當依據省委組織部的公示,省委組織部是經過反復核實后才進行的公示。
與此同時,南昌市委辦公廳和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在回應澎湃新聞問詢時也都表示,劉建洋的出生年月以省委組織部發布的信息為準。
而南昌市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指出,領導干部的出生年月以前是按身份證信息填的,但現在根據中央規定,需按本人人事檔案里填報的出生年月為準,不再是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
江西省委公務員管理辦公室甘姓副主任也贊同上述說法。在他看來,人事檔案信息上的年齡是“政治年齡”,身份證上的算“生活年齡”,二者不統一其實沒什么問題,因為身份證上是可以改年齡的,但是在領導干部個人簡歷中,需要按照人事檔案上的年齡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