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柳州10月25日電 10月25日,廣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柳州市原糧食局局長陳望敏(正處級)受賄一案。
據檢方指控:2011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陳望敏在擔任柳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開發及調整職務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多家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38.47萬元。案發后,被告人陳望敏通過家屬退出贓款37.6萬元。公訴機關提請法院以受賄罪追究陳望敏的刑事責任。
當天的庭審上,被告人趙貴坤對公訴機關指控罪名和金額均沒有異議,但辯稱自己并不是以權謀私,從未為行賄人提供過實際性的幫助。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陳望敏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柳州市原糧食局局長陳望敏的庭審現場。
在最后陳述時,陳望敏兩度哽咽抽泣懺悔,表示認罪、悔罪,稱自己在很多上億的大項目中都經受住了考驗,也曾拒絕過他人的行賄行為。他并提出,自己歸案后主動交待檢方未掌控的受賄行為并主動上繳贓款,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據官方資料顯示,陳望敏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廣西柳江縣委常委、副縣長等職務;此后任廣西柳州市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2016年5月9日,當地紀委通報,對陳望敏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