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1月24日電 (王艷龍)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發布“昆明中院2016年度精品案例”,該省某某管理局官員陳某被控故意殺人宣告無罪案入選,并成為年度精品案例之首。
此前,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3月8日夜間,被告人陳某因感情問題用鈍器打擊同居女友胡某英的頭部,將胡某英殺死。之后,被告人陳某將胡某英尸體運至云南省尋甸縣仁德鎮金所片區紅色莊園斗牛場西南方一樹林下山溝內掩埋。經法醫檢驗:胡某英系被他人用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公訴機關認為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請求依法懲處。
昆明中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當庭出示的證據經法庭質證,取證程序合法有效,內容客觀真實,予以確認。但根據公訴機關提交的指控證據,本案沒有證明被告人陳某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現有證據僅能得出被告人陳某接觸過被害人的血和在膠帶紙上留有指紋,并不能形成被告人陳某故意殺人的證據鎖鏈,被告人陳某的辯解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犯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指控證據不能得出陳某故意殺人的唯一結論,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應認定公訴機關的指控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無罪。
一審宣判后,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二審期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撤回抗訴,判決生效。
昆明中院介紹,此案系在云南省乃至全國均具有較大影響的被告人被控故意殺人宣告無罪案。此案被眾多新聞媒體和報刊爭相報道,甚至有媒體登出了“云南版辛普森案”,引起了司法界和法學界的關注。
昆明中院新聞發言人姚磊認為,該案審理嚴格遵循無罪推定原則和證據裁判主義,對證據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在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不能得出被告人故意殺人的唯一結論的情況下,依法做出無罪判決,在證據審查和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指導意義,體現了刑事司法疑罪從無的原則。
昆明中院自2002年開展“辦精品案件,創公信品牌”活動以來,至今已經堅持了十五年。通過十五年的積累和延續,精品案例已經成為昆明中院提升審判質量,增強法院公信力的一個品牌,也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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