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成都市委原常委、副書記李昆學(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由四川省資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成都市委原常委、副書記李昆學(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資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昆學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昆學,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資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昆學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