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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月22日電(記者胡旭)1月22日,四川省公安廳通報攀枝花“1·4”槍擊案偵破情況,目前已查清犯罪嫌疑人陳忠恕作案動機,其因涉嫌違紀違法受到調查而心懷不滿,故意實施報復殺人。
“1·4”槍擊案發生后,公安部派出刑偵專家,會同省市公安機關共同偵查此案。陳忠恕案發時系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經調查,2016年10月,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查辦該區一起涉嫌受賄案時,發現陳忠恕涉嫌收受貴重禮品。攀枝花市檢察院在進一步排查中發現,陳忠恕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市檢察院向市委匯報后按程序將相關材料移交市紀委處理。2017年1月4日上午,陳忠恕闖進攀枝花會展中心會場,使用非法持有的槍支對正在開會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連續開槍射擊后逃離現場,隨后在會展中心開槍畏罪自殺。通過偵查獲取了大量的證據,可以認定此案系陳忠恕因涉嫌違紀違法受到調查而心懷不滿、心生恐慌,故意實施報復殺人。紀檢機關、公安和檢察機關將依紀依法做好后續查處工作。
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已經出院回到工作崗位。
新華社成都1月4日電,記者從四川省攀枝花市市委市政府有關人士處獲悉,攀枝花市委書記張剡、市長李建勤在4日上午10時左右召開會議期間遭遇槍擊受傷。記者獲悉,犯罪嫌疑人已經自殺身亡,嫌疑人為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陳忠恕。攀枝花市已采取緊急措施應對。
陳忠恕系四川自貢人,與張剡同齡,1990年12月開始在攀枝花市紀檢監察系統任職,先后任市監察局干部,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市紀委監察局行政監察、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2001年4月開始,陳忠恕先后任攀枝花市米易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05年3月,陳忠恕再次回到攀枝花,先后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東區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陳忠恕簡歷照片
陳忠恕,男,漢族,1962年9月生,四川自貢人,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黨校大學學歷。 現任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1980.09——1983.07,自貢師范專科學校化學專業學習
1983.07——1988.08,鹽邊縣中學教師、教研組長
1988.08——1990.12,鹽邊縣文教局干部
1990.12——1993.06,攀枝花市監察局干部
1993.06——1997.05,攀枝花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
1997.05——2001.04,攀枝花市紀委監察局行政監察、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1996.08——1998.12,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學習,1998.12獲本科畢業文憑)
2001.04——2003.03,米易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3.03——2005.03,米易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5.03——2005.08,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5.08——2010.05,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0.05——2010.06,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東區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10.06——2013.04,攀枝花市東區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13.05——,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