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選舉任建華為首任山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任建華簡歷
任建華,男,漢族,1957年7月生,河南輝縣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1978.09 鄭州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學習
1982.08 河南省洛陽市人民警察學校教師
1984.12 河南省洛陽市人民警察學校政治理論教研室副主任
1985.07 河南省洛陽市委組織部青年干部科副主任干事(其間:1988.07-1990.03掛職任河南省洛陽市汽車修配總廠副廠長)
1990.03 河南省洛陽市委組織部青年干部科科長、辦公室主任
1994.06 河南省洛陽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6.05 河南省欒川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9.04 河南省欒川縣委書記(其間:1999.09-1999.12河南省委黨校第25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1.09 河南省新鄉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2.07 河南省紀委干部管理室主任(副廳級)
2003.04 河南省紀委常委、干部管理室主任
2006.04 中央紀委干部室副主任
2008.05 中央紀委干部室正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副主任
2011.06 中央紀委信訪室主任
2015.07 中央紀委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組組長,國家發改委黨組成員
2016.09 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7.01 當選山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早前報道】
監察委“監察”對象是誰?和紀委什么區別?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一、什么是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設立的監察委員會。將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由誰產生?受誰監督?
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監督。
二、“監察”對象是誰?
國家監察的范圍更廣,覆蓋所有行使國家公權力的組織和人員。
具體包括以下六類人員:
第一,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具體是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托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第五,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三、為何整合反腐敗資源?
腐敗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大體上可以分作兩大部分:
依據刑法構成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失職瀆職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的職務犯罪行為;依據黨紀和政紀應當受到的懲處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我國的反腐敗資源包括:
政府的行政監察機構,監察部、監察廳、監察局等;政府內部的審計部門;跟行政監察在一起辦公的預防腐敗機構;行政體系以外的,檢察院的反貪機構,以及檢察院內部的預防腐敗局。
整合這些職能,能夠提高效率,提高權威性,也可以降低行政成本。
四、設立監察委員會的目的是啥?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
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五、“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要有效監督、制約權力,監督者首先必須有力量,更要保持一定的獨立性。監察委員會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就使監察委員會獲得了與政府、法院、檢察院同等的政治地位,具有了權威性,監察機構地位的提升,也破解了同級監督的難題。我們熟知的“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
六、監察委員會和紀委有何不同?
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干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