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發布實施了《天津市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實施方案》,對全市車改保留的公務用車實行統一標識化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天津市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實施方案》中的規定,天津各級黨政機關及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車輛外,均須按規定統一噴涂公務用車標識和監督電話。
據了解,天津公務車噴涂工作將于3月31日前完成。新購公務用車在領取車輛號牌后的5個工作日內必須噴涂標識。對違規違紀使用公務用車的,將報紀檢監察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