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貪腐案今早在高等法院判刑,現年72歲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高等法院早上10時開庭判刑,判監20個月。
曾蔭權由醫院側門上囚車,被鎖手銬
曾蔭權第一項控罪行政長接受利益罪,法官決定今年九月重審。該項控罪因為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主控官David Perry前日已向法官表明,決定繼續檢控該罪,并申請重審。
曾蔭權上周五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今早(22日)高等法院將進行判刑;由于曾蔭權前日于荔枝角收押所還押后報稱身體不適,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留醫M座羈留病房,故囚車今早由醫院押送曾上庭,警方派多名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囚車于早上7時50分抵達M座羈留病房,多名懲教職員隨即帶曾蔭權步出醫院側門上囚車,戴上口罩的曾蔭權身穿西裝、襯配深紅色領結,鎖上手銬及身系鐵鏈,神情落寞,與另外數名囚犯同押上車;囚車其后在近8時出發駛往高等法院,于8時20分左右抵達高院。
香港《東方日報》網站20日稱,曾蔭權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時,沒有申報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物業的租賃進行過商議,陪審團最后以8比1,裁定罪名成立。而另一項控罪“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因未有大比例裁決,需要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