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紀委督辦查處了一起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典型案件,相關違紀人員受到處理,舉報人的名譽得以恢復、職務和待遇得到落實。
2016年5月,在收到舉報人實名反映化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楊梅鎮集體企業)廣州分公司負責人張某公款行賄以及之前匿名舉報遭到打擊報復等問題后,省紀委領導高度重視,督促茂名市、化州市紀委辦理。
經調查發現,該鎮副鎮長陳某、廣州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等人通過當地郵局違規調取視頻錄像確定舉報人身份,進而伙同該建筑工程公司總經理梁某強迫舉報人撤銷舉報,并通過扣發工資福利,以調動為名暫停舉報人領導職務,不安排工作等方式對其實施打擊報復;同時查明張某涉嫌職務侵占公司資金7萬元等問題。根據調查結果,化州市紀委、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分別對陳某、梁某及其他10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舉報人所在單位已恢復其名譽、補發工資福利并落實職務待遇。張某涉嫌職務侵占等違法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黃瓊通訊員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