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3日)晚20點整,山西省紀委監委官網要聞發布——
日前,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海采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山西青年報》要聞梳理——
上述發布,系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以來的案件首發。
根據黨中央確定的《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25日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轄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并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留置等措施。
關于上述案件,此前——
上月22日晚20點02分,省紀委監委官網發布:經省委批準,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5年10月25日, 山煤集團黨政聯席會宣讀省國資委黨委有關決定:因工作需要,免去郭海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間隔一天后(10月27日),山煤集團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會在太原地礦賓館召開,郭海以集團原董事長身份出席,相關流言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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