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4月20日消息: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今天(4月20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于接受陳旭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
決議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陳旭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今年3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陳旭簡歷
陳旭 資料圖
男,漢族,1952年11月生,上海市人,研究生學歷,管理工程專業,管理工程碩士,1971年7月參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9年9月后為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長;
1995年4月后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1998年3月后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2年3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2年5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02年7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3年8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政治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03年12月后任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兼市政治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8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9年6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