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甘肅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虞海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搞團團伙伙,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拉攏腐蝕紀檢干部和巡視干部,打探巡視信息,干擾監督執紀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變公務接待場所為個人奢靡享樂據點,長期占用企業提供的住房和車輛;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國有企業大額資金外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虞海燕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毫無政治信仰和黨性觀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的政治生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虞海燕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虞海燕簡歷
虞海燕,男,漢族,1961年7月生,浙江義烏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冶金系冶金工程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1982.08 西安冶金建筑學院冶金系煉鋼專業畢業后,先后在新疆鋼鐵公司鋼研所、酒泉鋼鐵公司煉鋼廠、酒泉鋼鐵公司計劃處工作
1992.12 酒泉鋼鐵公司煉鋼廠副廠長、公司生產調度處副處長、煉鋼廠廠長
1998.12 酒泉鋼鐵公司總經理助理兼生產處處長
1999.10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2002.12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總工程師
2004.12 甘肅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7.06 天水市委書記
2008.03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1.05 甘肅省政府副省長
2012.04 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
2012.10 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蘭州市委書記
2013.01 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
2016.11 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
2017.01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人民網資料截至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