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蚌埠市委批準,蚌埠市紀委對蚌埠市禹會區政府原副區長力衛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力衛陽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司法鑒定,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力衛陽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經市委常委會批準,給予力衛陽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并經市政府批準,給予力衛陽開除公職處分。蚌埠市蚌山區法院依法追究力衛陽刑事責任。(蚌埠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