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3621萬元 廣西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麥承標一審公審
9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麥承標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麥承標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市委書記和合浦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施工、工程結算、干部人事任免等事項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21萬元。
此外,被告人麥承標在擔任桂平市市長期間,明知時任桂平市委書記黃志光(另案處理)違反規定,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仍然代表桂平市人民政府簽字,后擔任桂平市委書記,指使桂平市副市長莫革在政府會議紀要中加入土地出讓金先繳后返的內容,造成國家損失613.5萬元。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麥承標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麥承標還進行了最后陳述。麥承標的近親屬、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案件將擇期宣判。(央視記者 廖汨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