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11月10日消息,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原司長高榮勝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2480萬元、貪污71萬元、違規向工作人員發放津貼獎勵827萬余元,涉案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人民幣。
圖為審判現場。
10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原司長、廣西壯族自治區地震局局長高榮勝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高榮勝先后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地震局局長、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司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承攬、工程款項撥付等方面為陳江、廖耀邦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二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480萬元。
期間,其還非法辦理名為“梁秀濤”的假身份證,并用以辦理銀行卡、證券股票賬戶,作為收受賄賂、侵吞國有資產、個人炒股的平臺。
2011年2月,高榮勝在擔任廣西地震局局長期間,指示該局工程院、人事處、財務處等部門以虛列名目等方式發放各類津補貼。
隨后,高榮勝讓工作人員辦理兩張銀行卡,該局工程院向每張卡分別發放津補貼35萬元,共計71萬元。他又指示財務人員以酬謝“梁秀濤”名義,將卡內的款項68.93萬元存入用假身份證辦理的“梁秀濤”銀行賬戶中,剩余的錢款以現金形式交給高榮勝,從而完成對上述款項的非法占有。
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廣西地震局在高榮勝的主持操作下,以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為名,通過制定有關文件、虛列給事業編制人員發放津補貼、平衡班子成員收入等方式,違反六部委《關于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向該局參公管理人員發放規定以外的津貼補貼、向班子成員發放安評獎勵共計827萬余元。
據此,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高榮勝的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庭審中,檢察機關采用多媒體等形式出示了相關證據,高榮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實習記者 粟裕 通訊員 孫濤 李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