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1月18日電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社部門了解到,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黑龍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從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黑龍江省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80元;第二檔: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450元;第三檔: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70元。
黑龍江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元;第二檔: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3元;第三檔: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元。
黑龍江省人社部門要求,各類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及時將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告知職工。在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類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發生爭議,可通過勞動爭議處理渠道解決。(完)(記者王建威)